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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落格全站分類:職場甘苦
勞動契約是由雙方合意訂定,不得片面更改,資方行使管理權訂定績效改善計畫,並無不當,惟不得以勞工未達業績標準,而予以解雇之。反之,勞方若確不能勝任,得依法資遣。
滙豐(台灣)銀行產業工會(★HSBC (Taiwan) Staff Union★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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