趙少康接手中國廣播公司後,中廣以緊縮業務等理由,資遣曾獲金鐘獎的資深廣播人葛大衛等人,台北地院審理認為,中廣資遣老員工後仍招募新人,以「緊縮業務」將員工資遣,已屬違法,判葛大衛等廿一人與中廣僱傭關係存在,並回復每月薪資二萬五千元至六萬元不等。至於中廣以「公司轉讓」為由資遣員工,法官認為中廣股權原屬華夏公司,後由好聽等四公司收購,但「中國廣播公司」的「法人格」未變動,不適用企業併購法中「公司轉讓時可資遣員工」的相關規定,判中廣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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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Oct 29 Thu 2009 13:54
資遣中廣員工案,資方/趙少康敗訴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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